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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租房,另一方要退,但另一方没缴纳房租费可以找另一方要租房费吗

其他 2023-01-17 08: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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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以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租客与房东没签订租赁合同,房屋是否可以退?需要关注租赁合同的性质,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没有签书面的租房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退房。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双方约定了有确定的租期的,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的,租客如需退房则需要与房东协商。
  • 你好,是可以向另一方要房租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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