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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漏水赔偿的问题:前段时间楼下发生漏水怀疑是我家造成,本着邻里和睦的原则,我们当时提出由物业安排人员上门检测,如果真是我家的原因该如何赔偿就如何赔偿,但是物业说他们不负责找人检测需要我自己找人,然后我就自己找的检测师傅检测的,后来检测说不是我家漏水,这次漏水也就不了了之了,过了十来天楼下又反映漏水还要再次去我家检测,我说上次已经检测了不漏,他们就说检测师傅不专业,然后这次物业就自己请了个检测师傅检测,最后检测结果显示是我家地暖管漏水。整个事件就是这样,我的问题是:1.前后发生两次间隔10多天,第一次证明不是我家的原因而且这10多天物业和楼下也没有再联系我们,第二次发生漏水我们也认可决定赔偿,但是楼下非要我们赔偿所有损失,这是不是不合理呢?是不是应该分清责任呢,第一次没有证据证明是我家楼的。2.第二次检测到漏水点就立即安排师傅进行维修了,但是维修时发现是地暖管存在接头,按照施工规范隐蔽工程不应该存在接头,所以我们就联系开发商协商处理,但是开发商以过了质保期为由不予赔偿,这个问题开发商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呢?

其他 2020-04-21 11: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您好!应该,是可以联系对方协商处理,需要赔偿的
  • 关于房屋漏水,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如下解释进行解决: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 一、你邻居的房屋位于你房屋的上面,你和你邻居属于相邻关系。二、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你邻居没有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修,没有正确处理截水方面的相邻关系,因此对你造成损失,应该予以赔偿。三、你邻居有义务对其房屋行使管理职责,其有义务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护。现在管道老化导致漏水,证明了你邻居没有对房屋行驶管理职责,你邻居存在过错,因此对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予以赔偿。损失应该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双方对损失数额存在争议,应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损失数额进行鉴定。
  • 您好,请问房子交房多久了?
  • 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适合双方的途径去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处理时注意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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