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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子女及财产分割可以直接去办理离婚吗?必须有离婚协议书吗?

离婚 2020-08-18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到公证处咨询办理,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先行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事项,包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合一的,可以又双方指定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局进行备案即可。如果夫妻双反就双方财产的分割无法统一意见,可以到法院请求依法作出判决。因此通常情况下,达成了离婚协议,最好能够就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心平气和的进行解决,这样避免了进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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