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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帮我同事问的,她之前和一男的同居现有一女儿四岁了,从孩子生下来都是女方一人抚养,男方没给过抚养费,现在男方想把孩子要回去。请问这符合常理吗

离婚 2023-01-17 0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如需要具体帮助,请来电
  • 实际上对方是可以的,您可以去掉抚养权归您即可啦。
  •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能达成共同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并结合父母双方是否具备良好的抚养能力及条件作出妥善的裁决。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另外法律对于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生育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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