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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签的无固定劳动合同,我今年五十周岁,劳保交了十二年,公司栽员辞退我合法吗?有经济补偿吗?如果拿不到经济补偿,我有什么理由留在公司继续工作

其他 2020-04-04 2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辞退可以要经济补偿。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 非劳动者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临时工解除合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损害其权益的行为,临时工是有经济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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