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企业人人力资源负责人,前阵员工与公司劳动争议,我负责仲裁应诉,当时信心满满的,认为可以打赢这场官司,临开庭前一天,老板找来律师(因其他案件),顺便让看一下我准备的材料,结果律师说问题多多。于是临时更换代理人为此律师。结果仲裁时达成和解,赔偿员工5000元(含工资1800),今天人家按照约定来拿钱,老板竟让我个人去支付和承担这五千元,理由是我当时汇报时说没问题。(开庭我没有去,因为授权给律师了,撤销了我的代理权。)这种情况明摆着老板要逼我辞职走人不给补偿。请问我能以什么理由离职? 我也熟悉劳动合同法,就是一事理不清该怎么样操作

争议解决 2011-11-18 15: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