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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复工上班了一个月后,公司北京分公司宣布停工停产。是否应该在第1个月支付全额工资?公司人事协商希望我离职,但是补偿只N月的工资,说给不了N加1,不然就一直停工停产耗下去,到时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停工的工资进行计算,不知是否合法。希望有律师可以给出答案,多谢。

其他 2020-04-08 16: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你好 ,第一个问题 ,应该在第一个月 ,支付全额。 第二个问题 ,补偿给N ,没有加1其实可以接受,那公司现在算提前一个月告知,也是可以的。 第三个问题,企业是不是真的会因为你一个人 就全公司停工停产?如果是的话 ,那 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一直停工停产 就是按照 停工停产的 标准工资算基数。
  • 您好!是应该的,您是可以联系劳动局主张 ,
  • 您好,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如问题没有解决,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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