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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申请复核被终止,对方起诉我,我怎样反驳?

其他 2020-08-29 12: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及时报警,由公安交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确定肇事各方的过错责任,并根据伤情鉴定、财产损失情况以及过错责任情况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受害人的伤情鉴定结果还没有确定,涉及到的赔偿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因此,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方会在30日内给你答复。因为交警只是划分责任,不是行政行为,无法说向法院起诉交警,切记、无法起诉交警。
    若还是不服第二次的责任划分,因为产生了经济纠纷,可以向法院就因责任划分产生的赔偿问题提起诉讼,法院会考虑是否采纳这份责任认定。
  •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 你好,没有,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申请法院调事故档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由法官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因你提供的材料太少无法给你较明确的答复,建议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果需要帮忙,你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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