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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在一起十来年的男朋友,男朋友有家庭,一次同学聚会,喝过酒之后一个男同学拉了我的手,被前来找我的男朋友看见,打了两拳,造成对方鼻子流血并表面有轻微擦伤,第二天,我同学带着他两个表弟去我男朋友的单位以告诉单位领导和其家人,让我男朋友赔偿10万块钱,并说自己鼻梁被打骨折,后我男朋友因为担心单位影响不好,再三陪请道歉下对方要求赔偿4万元医药费,当场转账两万,另外打了一张两万元的欠条,注明一个月内付清,我同学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打得两万元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可否不予支付?

其他 2023-01-16 14: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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