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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途中出了车祸,现在事故认定书己出,我负次要责任,我受了内伤重,脾脏挫裂伤,脾脏包膜下血肿,有积液,两肺挫裂伤,两侧胁骨多发性骨折,我在医院住院一星期后,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请求医生让其出院,本来这次交通事故我们都是电动车,都没保险,对方又没出钱,在万般无奈下,我坚持出院,医生本来说要过了二十天观察和冶疗后方可出院,可是没办法,经济上不允许,医生被我说了感觉挺可惜,就让我出院了,给我开了药,叮嘱我一定要卧床休息,假如肚子疼,马上要来医院,生怕脾脏破裂,而对方是腿骨折,开刀冶疗,也固定了钢板,花的医药费比我多好多,他家经济条件应该比我家好吧,现在这种情况我需要怎么办,是否需要提出让他赔偿我的住院费和误工费,象这种情况我能得到赔偿吗?还有我在上班途中,可以要求厂里赔偿医药费吗?谢谢。

其他 2020-04-09 0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车祸发生后,侵权责任人需要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实际花费数额进行赔偿,侵权人如果有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首先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赔偿义务方无力赔偿,可以双方协议分期偿还,或者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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