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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在市区落户,老家的土地原本是由我奶奶和大爷承包的,后来奶奶大爷相继去世,承包期限未到,后来国家政策继续延长30年土地承包,由于村里搞旅游建设,征收土地,有合同,6亩地全部征收,后来我觉得村里量地有出入,因为6亩地给我量下5亩,我向村里反应,一查确实少了一亩,最后村里就全部收回了我的土地,请问村里这样做对吗?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4-12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 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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