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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路边行走,被一轿车从后面撞倒,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伤情为面部多发性骨折,腰椎骨折,身体多处损伤,共住院十四天,车主负责的医药费,现咨询理赔事项,车主的意思是保险公司赔付多少就多少,他额外不予赔偿,保险公司大概赔偿一万元,我觉得少,车主同意走司法程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20-04-15 17: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走法律程序,可以主张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的金额比较多,您的伤情可以要求法院鉴定
  • 您好,像您这种情况,经过鉴定一旦构成伤残级别,赔偿金额会有很多,2019年按照北京的标准,最低级别的伤残赔偿金为6.7万元。此外,还有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未成年子女及需要扶养的父母)、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十几个赔偿项目。这种问题我们处理过很多,可以帮助您与对方和解、谈判,维护您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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