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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入职,试用期3个月,做到1月17日开始放新年假期一直到2月4日,由于疫情,继续放假,直到3月1日开工,3月24日提辞职,做到4月12日(13日周日休息)。4月13日晚,老板结算,3月完整的工资,以及4月上了7天(请假2日)的工资。分别都是以试用期的工资计算的。所以,这个结算是应该怎么算,公司与本人未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 2023-01-16 01: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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