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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和朋友与别人发生争执被人打了,不是太严重,当事人跑了,当晚报警录了口供,过了两天派出所只要我一个人去派出所做伤情鉴定,没让我朋友去,说他伤情没我的严重,我说没时间,他们居然要我发定位过来找我做材料,想咨询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 2023-01-16 00: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让公安机关来处理这个事情,

  • 1、被人打了,只要有人证,最好去验伤有个伤痕证明,以及对方一系列相关的信息,如性别、姓名或者外貌特征,案发地点和时间等,第二天也是可以报警的。
    2、报警之后当地警察会根据情节的轻重及损害的后果对实施殴打的人进行教育、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也后对伤害人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
    具体情况得看每个地区的相关规定和公安局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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