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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搬东莞,去年十二月准备搬走,机器以搬到一楼,我们不去,要求补偿,老板又不搬了,今年4月13日凌晨2点偷搬一台机,我们可以去劳动仲偿补偿金吗?

其他 2020-04-14 01: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根据工作年限
  • 工厂搬迁,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职工不愿随迁的,工厂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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