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问一下,企业想要搬迁,由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员工不能一同去,请问这种情况下

其他 2023-01-15 22: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对于企业整体搬迁能否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未造成重大影响或已弥补不利影响,劳动者应接受并配合单位的合理安排,拒绝到新经营地点上班,企业有权以严重违纪解约;员工依此为由辞职,不享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你好,被迫离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