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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收到要约时准备于3月8日下午发出承诺。于3月5日,甲发现市场行情变突,于是当日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以特快专递邮出,于3月8日一早到达乙处。乙3月8日下午发出承诺有效吗

其他 2023-01-15 18: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为:
    1、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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