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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得丈夫结婚前首付买了房子,产权写的丈夫单独所有,结婚后我们共同还贷一年,还有16年的房贷共计29万没有还清楚,我打算自己出资还完29万余款,那么这个房本在填加生我自己的名字后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我们是不是分得一人一半房子?

离婚 2020-04-16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虽然婚后共同还贷,但一般仍认定为首付方个人房产,不过分割时,需要补偿对方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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