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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酒店打工了三年多,每月工资3000元,用人单位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我交社保费,现在老板要突然辞退我,我该得到多少赔偿和补偿?

其他 2020-04-21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今天就没签劳动合同的员工,被无故辞退的相关法律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已经违法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并不是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除因劳动者违纪、违法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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