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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对方保险公司理赔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什么时候申请?如何申请?有没有期限。

其他 2020-10-02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 先要及时申请认定工伤的,你可以到劳动局问问公司有无帮你申请的,没有的话自己要尽快申请。工伤鉴定是公司、个人均可申请。公司不申请的,个人申请。至于赔偿这个要看情况,如果单位为你办理了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工伤赔偿就由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分担,如果没有办理工伤保险那么全部的赔偿由单位全部承担。
  • 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更多有关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内容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长?   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温馨提示:   向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15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由有权管辖的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人在30日内补充全部材料的,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怎么办?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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