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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次性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什么区别?那些是由社保基金发放哪些由公司承担呢?谢谢!

其他 2018-05-04 08: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追问】如果买了社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是由社保局发吗?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可否通过劳动仲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然后一次性赔偿呢?
  • 社保中断需要补缴建议及时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相关的手续。

    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纳年限要重计算。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累计缴纳年限。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医保待遇。女交够20年、男交够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同样,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

  •   职工因工致残定为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的,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  被鉴定为一级的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和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被鉴定为一级的工伤职工,会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应当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护理依赖等级,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或40%、或30%发给护理费。
  •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公司没有购买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您好,如果缴纳社保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由社保部门支付,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的,不足部分由单位承担
    【追问】请问足额缴纳社保什么意思啊?谢谢!
    【回答】您好,以你实际领取的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
    【追问】如果买了社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是由社保局发吗?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可否通过劳动仲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然后一次性赔偿呢?
    【回答】您好,可以。
    【追问】一级伤残也可以吗?
    【回答】您好,须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向社保局再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追问】如果买了社保工伤保险的,伤残津贴是由社保发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还是公司发,像这种买了社保但是社保基数很低每月赔偿金额根本无法满足病人生活日常需要的可否向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进行一次性赔偿,
  • 你好,伤残津贴不是全部伤残等级都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10级都有的。
    【追问】如果买了社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是由社保局发吗?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可否通过劳动仲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然后一次性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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