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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单位有一名多重劳动关系的员工,现在其直接离职,未办理工作交接,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20-04-22 10: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并未禁止劳动者与2家以上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是否违法,关键是看其与前一个单位在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是否约定其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从事其他工作.即有不准兼职或有竞业限制的规定.说白了就是在后的劳动合同不得对在先的劳动合同造成不利影响.否则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 除非能证明 他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了 不然的话拿他没办法
  • 建议邮件、快递等形式通知其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继续上班,保留证据,多次催告扔不复工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本人不在乎这些的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催告对于企业本身也存在风险,容易被员工反告。
  • 1.您好,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
  • 您好!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法律的规定因劳动者不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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