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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上班途中,其实我已经到了公司,骑电瓶车走过一段公司铺设的玻璃通道(疫情期间的通道),骑车速度也不快,由于地滑,滑倒摔伤,摔成脊椎骨爆裂性骨折。 请教: 1.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如果是,责任如何认定? 2.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谢谢老师

其他 2020-04-24 1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 企业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因为应当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第六款的规定,电瓶车是否为机动车是本案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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