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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男方买房打算婚前先交首付,婚后在过户写两个人名字。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 2020-04-28 09: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照上述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能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后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的,婚前的属于个人的,如果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仍然属于夫妻共同的,属于赠予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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