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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所在公司A缩编裁员,如果当时接受,可获N+1(对于我是2+1)的赔偿。然而,公司A领导介绍我去公司B(公司B算是集团C子公司)。背景是,公司A虽然严格不属于集团C(因为公司A是集团C和集团D各50%)但两家算关联公司(集团C都持有公司A公司B股份)。且公司B也认同我的司龄。我决定去公司B(相应就暂时没有赔偿)现在的问题是,我在公司B,刚1个多月,直属领导就说我不合适这个岗位,让我离开。并不愿支付N+1。所以我现在还能在现在的公司B申请之N+1吗?他们不愿因赔付,理由是因为我算新签员工且在试用期。和之前公司A没关系。还有几点背景是1.我转岗过来,并没有和之前的公司A签离职协议(同期离职的其他人,都签了协议并写了N+1方案)。2.由于疫情,我来公司B入职合同纸质没签(说复工后签,只是邮件确认了。邮件中我也写是“转岗”故没有离职文件,但到现在一直没有纸签)3.这1个多月在公司B的社保和工资都正常。所以,是不是说我同意转岗到公司B,就意味放弃了之前公司A的N+1。这边重新进试用期领导说我不合适,就只能按公司B新员工同等待遇?我能否通过法律维护我之前的N+1赔偿?

其他 2020-04-26 10:1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被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 您好,您的情况司龄应连续计算。也就是在A公司的工作时间也应计算在内。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的,两家公司明显属于关联公司,建议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A和B公司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 您好,为您的利益最大。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 根据法律条款规定,结合劳动法,刑法,民间借贷实际情况,为您的利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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