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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女,现年龄65,农村户口1.同一家公司上班十多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发放的工资不含各种保险2.工作前几年,工资以现金的方式发放,最近6-7年以工资卡的方式发放工资3.2020年3月底,领导当面通知:因年龄较大,不让继续上班。工资发到3月份的,没有其他形式的补偿。通知后,当事人没有再去上班。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其他 2020-06-04 15: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没有相应的补偿的
  • 你的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都违反了劳动法。 (1)如果连续工作超十年以上或满足其他条件,将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无法主动与你解除合同 (2)如果公司长期未与你签书面劳动合同,须双倍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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