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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另外3个人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每季度付一次,押一付三。租金一人一个月500。现在的租金已经交到5月低,我4月25号和房东商量说到五月底就不想租了。房东不同意,说必须租到合同到期。如果押金我不要了,现在搬走,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租房合同对于违约情况没有说明,我是否除了押金外还需要支付违约金?

其他 2020-04-28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如果合同有约定,则遵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如果出租人将该房屋另作他用,不再进行出租的话,出租人有权要求与承租人终止房屋租赁关系
  • 你好:按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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