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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18年5月份的时候参加了公司的专项培训,当时没签订服务期协议,到2019年6月份,公司通知补签,补签落款时间是2018年5月份,我已经在上面签名,2020年1月份提出辞职,单位要求赔偿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其他 2020-04-29 10: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提前辞职,用人方肯定认为你是违约了,按约定,你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
  • 你好,你是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公司还有其他未缴纳五险、未经你同意变更岗位或者不提供工作条件的情况呢?如果有,你可以获得更多赔偿。但是仲裁是有时效的,建议你尽快点击我的主页与我详细沟通,电话咨询是免费的,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你的权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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