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妹妹骑着共享电动自行车在自行车道正常行驶,一位大妈横过自行车道没看见她,等她看见大妈马上刹车,但是还是没来得及,撞倒了大妈,当时我到现场之后报警了但是没有保留事故现场,交警来了之后进行了现场还原拍照记录,然后我们带着大妈去医院检查,大妈不幸骨折了,请问这种情况去交警队定责的话,通常会怎么裁定呢?

其他 2020-04-28 22: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电动车要负主要以上的责任。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