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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分居好几年了一直联系不上女方要怎么样才能离婚呢,必须要到女方所在地起诉吗?还是男方可以直接在当地起诉离婚呢

离婚 2023-01-14 13: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一方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到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方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这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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