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因家庭暴力在A地起诉离婚,A地法院判决可以离婚,买房的钱全是我父亲赠送给我个人的,他提供的借条说借款买房法院不支持,一审结束后他起诉到中级法院。同时从法院要回借条原件拿给他亲戚,他的亲戚就在B地起诉我和他,要我和他共同偿还5万元钱。我觉得很冤枉,我没有收到过他给的一分钱,我没有起诉离婚之前从来没有听他说和别人借钱,我一起诉他就拿借条出来说借钱,借条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我要去B地出庭吗?我真的要和他共同偿还那些钱吗?

其他 2011-11-27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百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