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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11月份开始入职,就给老板说过,我干的时间不会长,上个月我也给说过要去大城市发展,我现在有事情,要辞职,4月27号,给他说要辞职,他说要交接工作,现在已经3天过去了,一个人都没有招下,这两天老板各种找我的事,恶心我,各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外的加班,不执行的话罚款50元一次。也以招不下人托着我,请问我现在怎么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其他 2023-01-14 10: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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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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