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在2014年超生二胎,交了社会抚养费,上了户口,在2016年村里搬迁人均45平米楼房,镇里说没有孩子的楼房,合理吗请问

离婚 2023-01-14 07: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
  • 法律分析:1,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属于不符合当地计生政策的要求而生育的(非婚生或者超生等);
    2,一般来说,需要向当地计生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孩子才能享受正常的集体组织经济成员待遇;
    3,当事人进行户口迁移前,如果没有在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户口接收方的计生办,是有权向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计生部门或者户口迁出地的计生部门,同一对象,只需要缴纳一次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在哪一地缴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