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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也是今年3月30日去办的结婚证,在办结婚证之前女方要求买首饰,购买首饰花带.2.6万元,在婚姻期间又花费了一万多元,其他有5000是帮她还债,债是结婚前的,我们结婚后再一起住了一个星期左右就分了,她去帮她姐姐带孩子去了,现在准备离婚了,我能向要回首饰钱和帮她还债的钱吗?

离婚 2023-01-14 06: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结婚首饰离婚时的处理:如果是个人所买的首饰,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是男方赠与给女方法,可能是礼物也可能是彩礼等,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法定退还彩礼的要求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只有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要求才能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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