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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沙一家药店的店长,由于这个月7号店内被偷了4500元的药品,公司要求员工承担,便是本月22号全公司都发了上个月的工资,只有我没发一分钱,理由是赔款方案没定,被偷的时是段内本人都没上班,在家休息,个人觉得只应承担身为店长管理不善的责任,现在公司扣着我上个月的工资让我很气愤,并且我7号已上交一份我个人意见的赔款方案,希望公司尽快解决,便是到了发工资以此件事情没定压着我上个月的工资一分钱没发,让我很恼火,不知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还有我上个月27号以交了离职申请,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制度要45天才能走是否合理?

其他 2011-11-24 2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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