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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13日入职,2020年4月30日,被辞退,辞退理由,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试用期被辞退,直接辞退,没有提前通知,中间疫情影响,2个月没有上班,没没有签劳动合同

其他 2020-05-06 10: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那您有没有可以证明劳务关系的证据呢?
  • 你好,根据《劳动法》,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工资应该予以正常发放。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差额。建议找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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