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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诈骗40000元,本人已报警,最近警方通知我抓到罪犯本人了,罪犯已招供,但是钱已挥霍、只能返还3000元,我想问一下这钱收还是不收,这是一桩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再没有其它的办法了吗?最多判几年?

刑事辩护 2020-05-11 15: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没说金额:您好,辽宁省诈骗罪立案标准,诈骗价值6000元(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价值6万元(电信网络诈骗3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价值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没收财产。但是影响量刑的因素有很多,建议及时联系律师咨询,详细描述案情,您对案件的表述较为模糊
  • 实施诈骗行为涉嫌犯罪,具体判决以法院判决书为主,诈骗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 诈骗罪中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 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应当积极认罪悔罪,给被害人退赔争取取得谅解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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