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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有KPI考核,而且让员工签字了KPI考核的文件,但这个文件没有公司公章,只有员工签字,而且只有公司拥有,员工并没掌握有签字文件,这个考核是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目前公司以我KPI不达标了开除我,但是公司同岗位的其他员工同样是没有达标,目前没有被开除;另外,公司开除还将这个考核套用在去年,也拿去年的KPI来说事做开除理由。开除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临时口头通知,要求2个工作日后走。这种情况我能否要经济补偿?如果仲裁胜算有多大?请帮忙解惑,谢谢。

仲裁 2020-05-11 11: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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