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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离婚,房子我和女儿居住,后来前夫天天来闹要跟我们一起住,为了不影响女儿学习我自己买房搬出去,前夫带现在妻子住在以前房子里,现在前夫死了他后面老婆还有权住在里面吗

离婚 2023-01-13 08: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体系中是没有永久居住权的这个概念的。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的话,在所有者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是有可以一直居住的,但是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一般是可以在房屋所有者婚前所购房屋内一直居住的。但是如果房子所有者死亡,则此时该房产发生继承,如果另一方能继承相应的份额,自然根据该份额而享有相应的居住权。如果双方离婚,由于是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得份额,因此此时另一方也就丧失了该房产的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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