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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们这的房子是回迁房属于集体房产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叔叔拿着我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在我们这买了一套房子,后来才知道这是国家为照顾家里有一儿一女的家庭而开设的优惠政策,当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失去了这个机会,但购房合同上是我的名字,请问这套房子现在是属于我的还是我叔叔的

其他 2023-01-13 07: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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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方名字房产证,到该住房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公证,可以公证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一人所有。房子公证后产权归原产权人。房子经过公证产权不发生变更,仍属于原产权人。合法建设并办理手续的房屋均属于有产权的房屋,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则房屋就属于哪个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有合法产权证,房屋的权属就会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选择公证只是双方就房屋权属约定协议的公证,不是房屋权属的公证。公证后并不能直接确定房屋的权属,只有持公证协议,办理房屋的过户,取得国家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才可以确定房子的产权归谁。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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