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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三月十三号上班到三月三十一号,十九天工作时,4500工资,工厂算工资是4500除以二十六天,减去十二天,只给我结算了十四天工资,其余五天的工资,我能要吗?

其他 2020-05-13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如实结算
  • 你好,根据所签合同内容来定。
  • 您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没有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补缴社保,如果被辞退,可以主张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如果是非法辞退,可以主张双倍赔偿,用人单位未支付或者克扣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建议及时和律师详细面谈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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