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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项目中,项目已完工使用有1年时间,总承包方以业主未支付款项为由拒绝与包工头支付尾款,并已各种方式为由未出面做结算书,不予以结算给包工头,现在包工头该如何追要剩余尾款

其他 2020-05-16 12: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关于您咨询的总承包人以业主未支付款为由拒绝与包工头支付尾款的问题,该工程目前已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当根据你与总承包人的约定,进行竣工结算,如总承包人拒绝结算与支付,可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作为包工头(实际施工人)可以以总承包人为被告,且可以追加发包人作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并且,你方可向总承包人等责任主体主张应付工程款的利息。
  • 你好,是否有剩余尾款的证据?不明白可以点击头像电话详询
  • 您好,是可以拿回您的工程款。
  • 可以将业主及包工头一起起诉,要求包工头支付拖欠工程款,要求业主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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