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由于疫情原因,开工延迟,在收到通知开工的当天,提出了辞职(原因:准备结婚)。年前12月份的工资未发,放假是1月15号,过年期间10天说是作为奖金带薪休假,发工资是每个月的25号,现问老板工资何时发,给的理由就是,没有提前通知离职,没有交接。我们也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知能否再要到工资?

其他 2020-05-14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
  •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 因疫情原因,企业复工时间推迟的,或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绍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