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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搞通信工作的,上海人,公司也在上海,几年前在新三板上市了,我在目前公司工作了已经13年了,19年11月续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邮寄到公司的,只是签了个名。工作后有12年在成都项目,公司属于NOKIA的外包公司,一直在成都移动工作,NOKIA每个月会支付公司不少于2万的费用,前几年高很多,目前就2万多;我的工资一部分是基础工资4000,一部分是补贴,工资是每个月15日打到工资卡的,补贴是每个月7500,每个月25日打到公司要求提供的另一张银行卡,报销每次打过来的都是私人账户,备注都是报销;现在成都项目不需要我了,近期公司要求我回到上海,并要求我到南汇项目工作,工作的内容也完全不一样了,我到南汇(也是上海一个区)每天的通勤时间在7-8小时,公司说可以安排宿舍,而且说每个月只给5000,最高不会到7000,我想咨询下,我应该怎么处理?只能接受这个安排吗?如果我离开公司,公司会补偿我吗?补偿的话标准是按照4000还是按照11500。请不吝赐教,感激涕零!

其他 2020-05-15 13: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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