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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您4个问题:1.请问公司宣布解散就可以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吗,有这种法律条款吗?2.如果离职时已经签了公司赔偿金额的字并得到了赔偿金,但事后比如1个月后劳动者才意识到当时的计算不合理,员工是否可以再申诉再要求公司重新计算并补足赔付?3.离职前12个月期间是指什么?包括约定离职日的那个月吗?4.如果员工年度绩效奖励在约定合同解除日的后一个月发放的话,没在合同解除日当天发放,那么该项劳动收入是否应该再倒算回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再乘以n或n+1进行结算?非常感谢!

其他 2020-05-20 14: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 你好 ,离职时签了协商解除了吧?那就是双方达成一致,这个没有办法在说不合理,从新计算。离职前12个月,是计算你的工资的平均基数的,包括疫情期间的工资。在你离职前往前数12个月 。
  • 您好,建议要求期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 您好,可以要求期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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