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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快30年了,家里有七个子女第一套房是母亲和5个子女都有份的,一起居住。第二套房是父亲因公伤,单位给的,是二儿子一直居住到2006年2月份,没交任何费用,导致欠费。二儿子搬到第一套房子去住了。三儿子搬住到第二套房了。之前的欠费由谁承担???

离婚 2023-01-12 08: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父亲欠债死后子女是否要还,分以下情况:
    1、原则上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父母的债务父母承担;
    2、子女放弃继承的,子女不承担父母债务;
    3、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
    4、子女自愿承担父母债务的,按照自愿承担金额偿还。
    5、如果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的子女,如果父母所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支出,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承担相应责
    任。
    父亲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父亲死后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个人认为,可以要求实际居住人承担相应费用,或者您也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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