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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轻微烫伤,老板负什么责任

其他 2020-07-30 02: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轻微伤侵权损害赔偿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 1、受伤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该员工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全额报销的。
    2、员工家属要求的护理费,护理人的误工工资是同一个费用为的,支付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只是针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费按合理的情况进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费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报销出来后,这个钱要返还给用人单位的。
    4、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
    5、这样的伤情,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 一、员工在工厂工作,员工和工厂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员工在厂烫伤,首先要明确员工是否在工作中被烫伤,如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工伤,员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四十五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期间工厂没有为工伤职工提供护理人员,工伤职工可以要求工厂支付护理费。如果构成伤残,工伤职工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对应的工伤伤残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2、上述工伤待遇项目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由工厂支付,其余工伤待遇项目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但如果工厂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应该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由工厂支付。3、各项工伤待遇项目的具体数额请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自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 工伤只能先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伤残等级索赔,不能做人体损伤程度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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