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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爸死后,我妈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又找了一个从未安家的叔叔,现在我叔来我家也有十多年了,我叔叔一直在农村老家,当然房子是我父亲在过世以前盖留下的,从来没有出去打过一天工,去年因为他骑电动车去走亲戚,而遇到一位伤残的邻居在路上拦下他的电动车叫顺带一段路,我叔出于好心就同意了,是另外的两个人帮残疾邻居扶上电动车的,但骑行了一段与货车发生碰撞,我叔叔也伤了,电动车上残疾人伤得较重,交警队的责任划分为五五责任,我叔叔为了省钱,医生叫住院也不敢住,医了一万多块钱,残疾人医了可能二十来万,我一直不让叔叔在交警队的裁决书上签字,现在残疾人把货车司机,我叔叔,保险公司起诉了,残疾人请的律师费二万元也要我叔和货车司机承担,下个月就要开庭了,我叔寝室难安,因为没有赔偿能力,本身也是受害者,我叔名下无任何值钱的东西,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其他 2020-05-25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护合法权益。 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7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50%,次责40-3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C您好,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庭呢
  • 按照你目前所陈述的情况,只能应诉减少你叔的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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