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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2001年认识,03年结婚,04年生下儿子,05年他与一个朋友的未婚妻同居了,从08年十月份不给孩子一分钱的生活费和学费。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他长期躲外地不回来,我该怎么办?另外,我们没有任何财产。他还欠下的十多万的赌债。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我最大的权益?

离婚 2009-06-10 12: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可以起诉要求离婚。但是,介于您与他没有共同财产,而且他也没有任何个人财产。那么,要想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很难的。不过,法院判决他支付抚养费后,一旦他有了财产,您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很理解您的处境!如需其他咨询,可以拨打我的电话
  • 直接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如需详谈,可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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