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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租了一个门面,房租交了12000,押金交了20000,水电开户交了8500元,最后我收到房东的律师函,要求我不得经营,与我签订合同的两人均为其公司员工,不具备发租方资格,请问我的装修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租金与押金与水电落户费用已经归还了33000元整,请问我还能起诉他们为合同诈骗吗?

其他 2023-01-11 2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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